| 大冶公司查处一重大违约用电企业 |
| 日期: 2008-06-27 21:58:16 浏览次数: 作者: 李仕俊 字体:[ 大 中 小 ] | | |
本网讯 6月24日,随着黄石工矿(集团)公司株树煤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在违约使用电费营销工作单上签字认可,标志着大冶公司在处理该企业违约用电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期,大冶公司稽查中心配合黄石公司稽查中心营业普查中,发现保安株树煤矿存在实际用电容量与合同约定容量严重不符的情况,经对照该企业近年几年用电量分析,并对该企业专线肖44农科煤矿线高压负荷电流分析,认为该企业存在私增负荷的嫌疑,且私增容量较大,该公司稽查中心与黄石公司稽查中心配合,对该企业进行检查,由于该企业部分用电设备安装在两三百米深的井下,给检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加之该企业的工作人员对现场咨询百般搪塞,检查人员无法对其违约用电行为准确定性。稽查中心人员拿出该企业的供用电合同、负荷分配方式、电量电费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企业负责人不得不在《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上签字。 经双方协调一致初步认可,株树煤业分公司目前实际使用容量为1665KVA,超出合同容量655KVA,存在严重违约用电行为,在该公司副总经理段峰的指导协调下,经与黄石工矿(集团)和株树煤业分公司多轮谈判,该分公司确认私自增容655KVA的事实,双方初步达成意向,该企业同意支付违约使用电费80余万元,并同意首付违约使用电费18万元随同6月份应收电费一并征收,余额还款协议正在办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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